2020成都失业保险金在哪儿领

  对于很多的劳动工作者来说,最为关心的问题就是失业之后的一些相关事项的办理,其中又一项就是失业金的领取办理,下面成都生活百事通将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成都失业金的领取事项的办理,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一、成都失业保险领取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 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28-87706992、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二 、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明;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4、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银行开具的个人银行账号。

  三、办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

  2、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5、有求职要求的。

  扩展资料: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相信大家看完以上成都生活百事通整理的有关成都失业保险相关内容,对这一问题也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以上内容依据来源《失业保险条例》,如果大家还有什么疑问的话,也可以带上相关资料和证件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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