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低保户家庭收入标准

  由于网络的飞速发展,信息传播越来越广泛,当人们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只需要在网上就能学习了解,今天成都生活百事通就给大家来讲解关于成都低保户家庭收入标准方面的内容,希望可以让大家清楚这方面的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成都低保户家庭收入标准

  成都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成都市低保标准人均月收入低于55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成都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二、成都市低保条件

  (一)成都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区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二)成都城镇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三、成都低保分类保障标准

  城市低保按照重点倾斜一类、强化三类管理的原则推进分类保障:

  1、一类保障对象

  (1)“三无人员”在全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2)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人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其本人在享受全额保障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补助。

  (3)大病患者家庭,患者本人全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4)子女未成年或子女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单亲家庭,其子女享受全额保障。

  2、二类保障对象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65周岁以上的老人,在差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补助。

  (2)重点优抚对象、劳动模范,其本人在差额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20%的补助。

  3、三类保障对象

  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应积极为在就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提供就业岗位,鼓励他们转变就业观念,积极开展劳动自救。对无正当理由在一年内两次拒绝就业介绍的,取消其低保待遇。

  以上就是成都生活百事通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低保户家庭收入标准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文章来源于网友投稿或是网友整理发布,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联系本站举报。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liuninggang.com/6419.html

(0)
上一篇 2021年10月24日 下午4:32
下一篇 2021年10月24日 下午4:36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