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成都社保基数通知
南京市企业职工五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性收入。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增长水平,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每年7月起调整。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自7月1日起,南京市企业职工2018年度(2018年7月—2019年6月)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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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基数的调整时间
成都社保基数会在每年的6月左右进行调整,会根据上一年四川省平均工资和成都市平均工资来进行成都社保基数的调整。由于成都社保基数的调整时间在每年的6月以后,而执行时间是从每年的1月开始,所以每年就需要补交成都社保基数调整之前几个月的差额。
2019年六月成都社保缴费标准是为多少
从2019年1月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将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2019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最低缴费基数由2193元调整为2338元,最高缴费基数由16445元调整为17908元;其他险种最低缴费基数由3067元调整为3255元,最高缴费基数由15333元调整为17908元。
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6月起调整为40%档477.6元/月,60%档716.4元/月,80%档955元/月,100%档1193.8元/月。
成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上限为17908元、下限为2388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7年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为16274元、下限为3255元);
成都今年社保缴费基数为多少
成都社保缴费基数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最低缴费基数由2193元调整为2338元,最高缴费基数由16445元调整为17908元;其他险种最低缴费基数由3067元调整为3255元,最高缴费基数由15333元调整为17908元。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从6月起调整为40%档477.6元/月,60%档716.4元/月,80%档955元/月,100%档1193.8元/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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