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代理挂靠公司不让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我于2017年生孩子待业在家就把证书和社保挂靠在一家单位,签了一份挂靠协议,签订了两年,今年6月我找到一家企业想去上班,6月初跟挂靠单位提出解除协议,但挂靠公司以合同时间未到期为由不予解除,到现在8月份我再次要求解除合同,挂靠公司仍以各种理由不予解除,现在我要上班需要解除合同关系该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如按前述规定通知到用人单位,符合条件后劳动关系可解除,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如您用人单位违反前述规定的,可至当地劳动监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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